很多朋友对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专业不是很了解,六月小编刚好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今天就来带大家一探
很多朋友对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专业不是很了解,六月小编刚好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今天就来带大家一探究竟。
天津电子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根据天津电子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招生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简介1。学校名称: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二、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专科学校。三、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四。学校代码:12720 (GB)学院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沈亚路4号。
不及物动词学院概况:学院创建于1953年,办学历史悠久。是全国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天津仅4所),在天津乃至全国高职教育中起着引领作用。目前,它有一万多名学生。2011年,学院整体迁入海河教育园。2012年,学院作为天津市首批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联合培养人才的试点单位,与天津理工大学合作培养“通信技术”本科层次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学院围绕天津市“一基地三区”规划布局,主动适应天津市及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设立了6个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专业、3个中央重点支持建设专业、“天津市高职院校办学水平提升工程”6个示范性学校工程建设专业、1个天津市高职院校优质专业群和8个国际教学标准认可专业。
是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已通过教育部验收(天津仅有两家)。经过60多年的建设,学院已成为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商、综合服务商、运营商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滨海新区技能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软件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示范实践基地,教育部确定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等技术领域技能紧缺人才示范基地。
学院承办过历届全国和天津市职业技能大赛,学生在各类技能大赛中多次获奖,其中有两名获奖者受聘于清华大学实践中心。
学院重视校企合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与航天企业合作培养专门人才。学院与天津越航共建“示范性校企协同航空维修实训基地”(民航147培训取证基地首批资质),与东软共建“示范性校企协同软件实训基地”,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共建“示范性校企协同通信实训基地”。为天航企业输送数百名学生,成为AVIC企业的技术骨干。
学院拥有一批素质高、职称高的专兼职教师。拥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天津市名师3名,世界技能大赛金牌教练1名。教师科研实力雄厚,获国家和天津市教学成果奖20余项;完成一批国家重点科研规划项目;天津有几十个教育项目;完成一批国家级专业资源、省级精品专业、国家级课程资源和126门精品课程的建设任务;完成
第五条天津电子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第六条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七条天津电子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批准的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在招生过程中,对生源好、志愿多、录取分数线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经高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各省招生规模以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收费。学费:普通专业5000元/年,特殊专业5500元/年;住宿(6间)在1000元/年。专业收费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校发布的2019级新生报名通知。政府调整当年学费标准的,以政府制定的标准为准。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九条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章程颁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意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我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高校志愿按省份顺序排列。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第一志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到我校,以此类推。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成绩没有达到第一个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就要看是否达到第二个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受到专业调剂的,可转入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自愿专业清”的原则。Z专业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五条天津市考生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语文、数学、外语高考分为基础,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选拔。
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线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好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可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时,在高考分数线相同的情况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可优先退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可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退档。
3.在比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级的数量,如A级数量相同,再比较B级的数量,以此类推。在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时,要在对考生的学业和非学业情况进行综合比较的基础上做出评价。
第十六条参加天津市“中高职对接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的学生,按照高职与中职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十七条关于录取专业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要求。
第十八条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应认真填写。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九条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录取的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通知。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新生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到校者,应向学校请假。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具体报名要求请参考新生报名须知。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注册时,经初审可获得学籍。如在复试中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行为的,确定复试不合格,并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学院按照《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 和《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学生。
第二十三条为鼓励优秀学生不断进取,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励政策。奖学金覆盖率达到30%,助学金覆盖率达到20%。此外,还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贫困学生“职业技能取证基金”。
第二十四条完成规定学业,经考核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颁发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已经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
传真:022-2862201
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沈亚路4号
邮政编码:300350
大学排名网: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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